2月25日至26日,鲁山法院顺利举行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调整工作,一批中层正职实现轮岗,部分中层副职和一般干警得到提拔,法官的干部队伍管理机制更加科学,审判资源配置更加合理。
此项工作开展之前,鲁山法院党组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了意见,并结合法院的具体情况,制订出《关于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调整的实施方案》,对中层领导干部调整的原则、职位、条件和资格的确定、方法和步骤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为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鲁山法院本次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调整工作自开始酝酿到基本结束,整个工作紧张有序,公开、公平,择优任用。另外,这次部分中层干部调整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虽然时间短、范围广,但没有出现任何不良现象。
通过调整,鲁山法院有13名中层副职走上了中层正职的领导岗位,15名一般干警成为中层副职。调整后,鲁山法院中层干部的平均年龄比调整前有所下降,整体上文化程度有所提高,初步形成了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和正规化的总体要求,适应了现代法院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