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中如何做好调解工作,促进社会整体和谐,近日,《公民与法》2011年第2期杂志对鲁山县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全景展示法院在加强调解,促进社会和谐方面所作的不懈努力。
审判工作中鲁山县法院始终把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定分止争,促进发展与稳定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任务和目标,高度重视民商事件的调解工作,充分发挥民事调解“减压阀”作用,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总结出了多种司法调解方法,让鲁山法院的审判工作走出了一条民商事诉讼案件“调解多、判决少、案结事了”的良性循环新路子,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仅极大地缓解了民商事案件判决后难以执行的问题,而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关系建立。
该专题报道分六个部分,分别对“坚持三心”、“巧用三借”、“四个结合”、“四个时机”、“五必调”、“六必判”、“一二三四五”进行了深入的报道,这些调解方法方式新颖,可操作性强,对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