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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下温情存

  发布时间:2019-12-06 23:04:08


法治,让社会更公正,而“欠债还钱”,按时偿还债务,则能衡量一个人的信誉程度。但在现实中,一味强调法律,有时又显得太不近人情。

近日,在鲁山县人民法院昭平湖法庭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承办法官在坚持法律的原则下,又不失温情地通过耐心释法明理,促使双方当事人终达成调解协议。

这一切还得从头说起......

桑某和赵某是生意合作伙伴。2018年,桑某为赵某安装了一套设备后,赵某为桑某出具欠条一张,但在支付5000元后,剩余的金额却一直未付清。桑某多次讨要无果后,一纸诉状将赵某诉至鲁山县人民法院。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南红璞立即与赵某取得联系,赵某虽承认了拖款一事,却为难地表示:自己最近一直在外地治病,花销也不少,能不能缓一缓?

挂了电话,南红璞法官又立即打通了桑某的电话,与桑某核实确定赵某在外治病一事,在征得桑某的同意后,南法官又再次拨通了赵某的电话。

在电话中,南红璞法官告知赵某:原告桑某也很同情你,知道你现在生病了,所以同意让你先治病。但治病不是拖款不还的理由,再说,咱们现在是诚信社会,做生意,就更要讲究信誉了,拖款不还,拖欠的是债务,拖垮的可都是咱们多年努力经营,才积攒下来的信誉和名声啊。

经过多次电话沟通,赵某最终同意在治疗结束回家后,与原告协商还款事宜。

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南红璞法官心里很清楚,赵某后期态度虽然缓和很多,但只要这笔欠款一日没交到原告的手里,她就一日也不能放松。

近日,在得知赵某已从外地返家,但因治疗不理想,仍卧病在床这一情况后,南红璞法官带领法庭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做进一步调解。

在赵某的病床前,她了解了赵某的现状和难处,并将赵某此次因病花去医疗费二十多万,且后续仍需治疗的事情告知桑某。在她耐心的调解下,桑某同意在还款时间上可以缓一缓。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并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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