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鲁山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号召,干警们充分调动能动性,通过电话、微信、网络调解平台等多渠道提供诉讼服务,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做到抗击疫情、司法便民两不误。
1月21日,张某诉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鲁山法院中汤法庭立案,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李某,但李某一直关机。2月10日,通过多方打听,中汤法庭庭长王炳阳终于通过微信联系上李某,由于正处于抗击疫情非常时期,为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中汤法庭建立了由法官王炳阳、助理林森基、书记员陈沛宇、当事人张某、李某组成的微信工作群,通过微信视频成功调解了双方之间的纠纷,李某承诺先履行一部分货款,剩余部分在疫情基本结束道路解除限行后,经过会计结算再履行,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当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这个非常的时期,鲁山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在院党组的带领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电话联系当事人、组建微信群等网上办公的方式开展在线调解、开庭工作,多渠道提供诉讼服务,助力疫情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