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量矛盾纠纷持续涌入诉讼渠道时,案件存量消减困难往往会成为法院面临的一大难题。在司法改革进程中,“诉源治理”是破解难题的重要途径之一。近日,鲁山县人民法院中汤法庭通过调解前置,成功化解一起因追索赡养费引发的纠纷,使纠纷消除在了诉讼前。
今年5月份,90多岁的张某因长女不孝,自己又长期卧病在床,便委托四女儿到法院递交诉状,提起诉讼。
在接到诉状后,王炳阳庭长第一时间拨通了原告的电话,向他询问起诉长女是否属实,但因原告年纪大,难以在电话中进行沟通,当天下午,王炳阳庭长带领法庭工作人员驱车两个小时到老人家中查明情况。
在老人家中,老人含泪表示,其他子女都很孝顺,只有长女对他不好,不管他,为了做到让其他子女感到公平因此准备起诉长女,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但是自己又卧床不起,因此就委托四女儿找人写了诉状。王庭长当即表示请老人放心,一定会妥善处理此事。
考虑到原告年纪较大,且案情也比较简单,秉承“诉源治理解纠纷”的办案理念,回到法庭,王炳阳庭长立即通过电话,结合情与法向被告进行了释法明理。经过电话里一个多小时苦口婆心的劝说,被告表示愿意遵守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近日,中汤法庭在对此案进行回访时,张某的四女儿表示其大姐已经同意履行赡养义务,且四兄妹己经就父亲的养老问题进行了妥善的安置。“问题解决了,不再起诉老大了,谢谢!”电话里,老人颤抖着声音说。
至此一起矛盾纠纷得以在源头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