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郏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王某晨等15人涉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庄某维涉嫌诈骗罪一案。郏县人民检察院派员支持公诉,被告人、辩护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2016年8月30日、2017年9月5日,庄某唯(在逃)先后成立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设置了放款部、催收部、推广部、人事部、财务部等部门,通过公司自有网络借贷APP平台的推广、放款、催收和外包其他公司的网络借贷APP平台的推广、催收,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形成了以庄某唯为首,王某晨、惠某庆等5人为骨干成员,以庄某维、王某鑫等11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他们无视国家法律,采用软暴力手段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多次实施诈骗、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被告人涉嫌犯罪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告人分别做了最后陈述,整场庭审活动严谨规范、秩序井然。
为确保开庭工作万无一失,郏县人民法院周密部署,协调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全程录音录像,案件将择期宣判。
(平顶山融媒记者谷大军 通讯员 李培森 叶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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