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0日下午,鲁山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退赃大会在马楼乡贾集村召开,鲁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鲁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尹禄军、马国奇,马楼乡政府乡长王新生,鲁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燕伟,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胡春生出席会议,鲁山县委政法委、鲁山县人民法院、鲁山县人民检察院、鲁山县公安局、马楼乡政府、张良镇政府、磙子营乡政府相关工作人员,郭某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受害人和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鲁山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宏伟在会议上介绍了郭某军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型发端、犯罪手法、成员构成和获取非法利益途径。郭某军黑社会性质组织或祸害乡里、称霸一方,或插手工程建设获取非法利益,或插手民间纠纷哄闹集贸市场,或肆意殴打他人逞凶斗狠,或妨害诉讼危害当事人权益和国家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在一定区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经鲁山县人民法院审判,郭某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扰乱法庭秩序罪、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2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付某坡、宋某五、高某峰等骨干成员和积极参加者分别判处2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36.2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共计169445元。
王宏伟院长表示,这次“退赃大会”充分弥补了被害人损失,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了“扫黑除恶”工作的实效,展示了鲁山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接下来将会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力争做到“黑财见底、颗粒归仓”。张燕伟副院长在会议上向16名受害人退赔损失共计16.9万余元,有效保障了受害人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鲁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尹禄军主持会议,他表示:今天在这里隆重举行鲁山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退赃大会,目的是向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严厉打击黑恶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安全感、提升群众满意度,确保实现“扫黑除恶”工作目标的决心和信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扫黑除恶”工作的实效,展现鲁山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他警告黑恶犯罪分子不要心存侥幸,执迷不悟,必须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主动赎罪,重新做人,同时也希望违法犯罪分子亲属深明大义,积极规劝其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马楼乡乡长王新生表示,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马楼乡社会秩序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代表马楼乡委、乡政府和人民群众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线上的同志表示感谢。下一步马楼乡委、乡政府将继续积极配合政法单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向纵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