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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执行干警冒大雨移交1000余万元标的物

  发布时间:2020-08-21 10:51:33


8月20日上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不顾瓢泼大雨赶往一处矿场,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所有的价值1000余万元的生产设备及场地成功移交给申请人,用以物抵债的方式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事情是这样的。2013年至2014年间,河南省某矿业公司因经营需要向张某陆续借款500万元。2018年4月,李某通过债权转让从张某手中取得了500万元本金及利息的债权。李某向河南省某矿业公司催要债务无果,于同年5月提起诉讼。6月15日,鲁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河南省某矿业公司向李某偿还本金500万元及利息。河南某矿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同年9月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河南某矿业公司依旧迟迟不能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执行法官遂将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鲁山县赵村镇的一处矿石浮选厂及其生产设备予以查封。所查封财产依法经评估后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挂拍,两次拍卖均宣告流拍。2020年3月,经本案申请人李某申请,鲁山县人民法院裁定将所查封的这处矿石浮选厂以二次流拍价1030万元用于抵偿河南某矿业公司所欠李某债务。裁定做出后因案外人提出异议之诉,8月18日异议之诉审理完毕,为快速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合议庭当即做出决定——于8月20日向申请人李某移交所查封的财产。


8月20日上午8时,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德国携同法官助理徐毅平及法警等共计14名执行干警冒雨赶往标的物所在地,一路上雨越下越大,却阻挡不了干警执行办案的决心。


当执行干警赶到河南某矿业公司名下矿石浮选厂后,当地村民也纷纷来到现场,经询问得知原来河南某矿业公司所欠当地村民场地租赁费、工程施工费等也尚未支付。赵德国法官听取了村民的诉求之后,在当地村干部的帮助下向村民详细的讲述了该矿场的所有权变更事宜,并热心的向群众指出了维权途径和方法。经过赵德国法官的耐心讲解,群众心中对讨回债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有了底,部分群众和当地村干部主动留下协助、见证执行干警向申请人移交所查封财产。


执行干警在赵德国法官的带领下会同申请人李某冒着大雨一一清点了要移交的设备,勘察了生产场地和办公场地。截止下午14时,在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启动的第一天,执行干警们冒着大雨忙碌了6个多小时的,终于将这处价值1030万元的以两条生产线为核心的全部生产办公设备及场地全部交付给了申请人,帮助当事人成功实现了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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