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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带头办案 示范引领做表率

发布时间:2020-12-26 18:12:29



为充分发挥院领导表率、示范作用,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提升办案质效,近日,鲁山县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林继五带领行政庭庭长王春晓、合议庭成员李永超奔赴张官营镇南王庄村,参与协调一起土地行政争议案件。

家住南王庄村的陈某和王某是前后邻居关系,两家因抢占房前屋后的空地多次发生口角,经村里、乡里先后调解,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2018年7月,王某向镇政府提出确权申请,镇政府作出处理《决定》,陈某不服该结果,向县政府申请了复议,县政府经审查后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原《决定》内容,陈某仍旧不服,遂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案件受理后,王春晓庭长仔细查阅卷宗,了解到原、被告双方自2005年争议至今,因空地产生的矛盾逐年激化,信访不断,积累了将近十五年的恩怨再延伸,已经严重影响到孙子辈的邻里感情。向林继五院长汇报了该案情况后,林院长认真研判案情,明确诉争焦点,为实质解决争议,该案于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当天进行了开庭审理,并邀请镇政府领导及县人大代表等人参与了旁听。


庭审后,林继五院长一行又到现场走访,实地调查,谨慎开展工作,并邀请村干部、镇政府领导共同参与协调工作。林继五院长从法律角度、人际关系等方面出发,对原、被告予以详细分析,让当事人明了法理,知晓是非。经过长达四个小时法、理、情的教育和细致耐心的思想疏导,原被告表示今后一定会注意言行举止,不再引发新的矛盾。
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是近年来行政审判质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此次林院长亲自参与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工作,突显了鲁山法院尽力化解行政争议的决心,充分发挥了院领导以上率下、示范引领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信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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