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良人民法庭顺利调解了孙某等18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该案从收案到被告牛某当庭履行拖欠的全部工资款仅用时4天,在圆满化解双方纠纷的同时,也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案件详情:
2014年,南水北调工程在施工期间,被告牛某承包其中一处护坡工程,孙某等18名农民工在被告处从事劳务工作,完工后,牛某仅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剩余工资牛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后在鲁山县劳动局调解下,牛某承诺支付工资款,并给18名原告每人出具保证书一份,时至今日牛某并未给付,遂将牛某诉至法庭。
承办法官杨森接到该案件后,考虑到此案拖欠工资款的时间较长,且临近过年18名原告中家住外地的人员较多,社会影响力较大,于是杨法官第一时间安抚18名原告的情绪,并与被告牛某进行电话沟通,但电话并没有打通,杨法官并没有放弃,几经波折后联系上牛某所在户籍地的村委会,取得牛某的住址后,当日上门释明法理,并按程序将牛某传唤至法庭。到法庭后在杨法官的耐心劝导及释法说明下,牛某也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后果,配合法官当庭支付了农民工工资。
收到劳务工资后,农民工代表们激动地说“太感谢法官了,这是我们一滴血一滴汗的血汗钱,时间这么长了,我们都以为要不回来了,没想到咱法院这么快就把我们的工资要回来了,真是太感谢咱人民法院了”。
近年来,张良人民法庭积极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采取多项措施,对涉农民工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尽全力做到快立、快审、快调、快结,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辖区内多次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为农民工维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