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咱法院同志不怕麻烦,一次又一次的去找,我的案件才能解决。”原告握住让河法庭工作人员王丙立的手,心情特别激动。
原来,鲁山法院让河法庭近期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案情虽然不复杂,却三番两次遇到“送达难”。给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等文书时,电话联系上,邮寄送达被退回,工作人员开车直接送达,依然找不到被告身影,只能将法律文书送达给了被告的妻子。
发放判决书时,送达再次遇到了难题——被告的妻子不出现了。如不能及时送达,就要面临公告送达或是变更为普通程序的局面,而这无疑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时间和金钱成本。考虑到这一点,工作人员连续三个晚上在被告家门口蹲守至晚上十点,仍不见被告及家人踪迹,工作人员转变思路,第四天一大早又来到了被告家门口,一个小时后终于“碰到”了准备出门的被告妻子,顺利送达了判决书。
正是了解到了送达的曲折和艰难,才有了之前的一幕。事后,法庭的工作人员表示“送达工作不仅仅是交付一份文书,更多的是传递一份责任、一份公正,只有按时将法律文书交到当事人手里,他们才能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