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我为群众办实事】一家三口遇险情 快调结案显温情

发布时间:2021-05-10 09:47:36


近日,鲁山县人民法院道交一体化团队充分利用手机微信的便捷优势,快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月18日,赵某驾车行驶至鲁山县赵村镇李子峪村路口超车时,与王某驾驶的轻便摩托车(载王某妻子及其2岁女儿)发生刮擦。交警队认定赵某负全部责任,王某一家无责任。4月23日,王某一家三口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65万元。

受理该案后,考虑到事实清楚、案情简单,原告王某一家三口皆有伤在身,且被告在外务工,为减轻当事人负担,承办人员通过微信添加“三方”好友,利用周末休息的时候与之进行沟通协调,经过承办人员耐心的说法析理,最终“三方”达成一致意见。4月26日上午,该案以微信沟通的方式快速调解、圆满结案。

自2021年1月1日起,鲁山县人民法院道交一体化中心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已成功调解案件42件,真正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让群众享受到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