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钰玺,女,1973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1999年1月进入鲁山县法院工作,现任鲁山县法院民二庭庭长、一级法官。她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巾帼调解标兵等荣誉称号,曾荣记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并荣获平顶山市五一劳动奖章、平顶山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佳卫士、 平顶山市三八红旗手,平顶山市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平顶山市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
魏钰玺同志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大胆创新,总结摸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民事调解工作经验方法,获得了各级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她审理各类民事案件5000多件,却鲜有开庭判决的。她擅长调解,擅长在法律和人情之间寻找最佳的契合点。她是一名弱女子,但面对错综复杂的案件,内心却无比强大,她用心调解,让一对对剑拔弩张的当事人握手言和成为朋友……在同事们眼中,她是名副其实的“调解大王”,曾创下5年半“只写过一份判决书”的佳绩,什么复杂、棘手的案子到她手里,都能神奇的得以化解。她用温暖让温暖回归,让更多人感受法律的温度。
她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共产党员,始终坚守初心、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耐心细致的调解每一起案件,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