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江浩,男,197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员额法官,现任立案庭庭长,审委会委员。曾多次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三等功、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还曾被市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20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1997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张良法庭、瓦屋法庭、民三庭、中汤法庭、民二庭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干什么工作,都能坚持守正创新。
2011年3月至2018年3月,担任中汤法庭庭长。中汤法庭是距离县城最远,辖区面积最大的法庭也是生活条件最艰苦的法庭。不管条件如何艰苦,他始终坚持驻庭工作,让群众到法庭见得到人,办得了事。中汤法庭年收案数量由一百多件逐渐增加至三百多件。他深深知道设立人民法庭是为了便民诉讼,所以把便民服务作为工作的重点,以巡回审判为抓手,通过在下汤、尧山、四棵树等地设立巡回审判点等方式,让自己多跑一些路,让群众少走一些路。通过巡回审判,极大地方便了辖区群众,也很好地起到了普法的作用。2019年-2020年他主要承办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围绕“两低三高”开展工作。先后办结了平顶山市鲁山亚星炭素材料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重整案和平顶山市博泰商贸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清算案。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让有希望重生的企业重整新生,让无望重生的企业退出市场,释放出原有的土地、设备等资源进入市场进行重新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