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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真心为民办实事 全力为民解忧愁

发布时间:2021-04-16 18:10:55



4月16日一大早,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的申请人把一面写着“真心为民办实事,全力为民解忧愁”的锦旗交给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陈金辉,感激地说:“今天过来就是要代表全家人对您说一声谢谢,您真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好法官!”

2019年1月23日,曹某驾驶两轮摩托车途径鲁山县瓦屋乡某村路段时将该乡村民王某国撞到,王某国经抢救无效身亡。2019年10月28日,鲁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判附带民事赔偿48万余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曹某正在服刑无法履行赔偿义务,也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终本结案。
2021年2月,该案恢复执行。执行法官陈金辉经调查发现,曹某于2020年服刑期满后就到江浙地区打工,至今未回。同时在调查中得知曹某的女儿是高三学生,马上就要面临高考,就决定顺着这条线索做曹某的思想工作。执行法官在电话中告知曹某:王某国因你造成的交通事故身亡,对他一家老小造成了极大的感情伤害和经济损失。你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不能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人民法院将对你采取拘留、罚款强制措施,甚至追究你“拒执罪”刑事责任,这都会对子女造成负面影响。
曹某经过法官的释法析理,也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一再表示愿意尽最大努力筹款履行赔偿义务,无论如何“不能影响了孩子”。同时希望执行法官帮忙调解,在双方都能接受的范围内一次性把问题解决掉。执行法官本着“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信念,多次奔波于当事人家中调解双方矛盾,并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经过多次调解协商,双方终于就赔偿问题全部达成一致。
4月15日,双方当事人当着执行法官的面移交了赔偿款、签署了结案证明,宣告了这起涉民生案件圆满执行完毕。次日,案件申请人带着锦旗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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