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来到鲁山县人民法院瓦屋法庭,为其孙女向原告返还了40000元彩礼钱,该起因婚约财产引起的纠纷最终成功化解。
2019年原告杜某与被告秦某在台州务工时认识,10月双方按照农村风俗订立婚约,在随后的相处中,两人经常发生争执,分手后,杜某多次向秦某催要已经给予的彩礼,均被秦某拒绝,无奈之下,杜某将其诉至法院。
调解当天,双方在家属的陪同下来到瓦屋法庭。贡恩法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对彩礼款返还问题的陈述及意见后,本着化解矛盾、案结事了的原则,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双方能够换位思考,心平气和地处理这段感情,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劝说,双方对应返还的彩礼数额仍有争议。
第二天一早,秦某的爷爷背着家人找到贡恩法法官,希望法院能出面再调解一次,表示不希望看到自己孙女年纪轻轻就“背”了官司,回去也会再做孙女的思想工作。贡恩法法官见到案件的转机,立即与原告的律师取得联系,约定了再次调解的时间。第二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秦某家人当庭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了彩礼钱,该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圆满解决。
鲁山县法院瓦屋法庭始终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定“疏、劝、亲、和”的理念,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耐心化解每一起纠纷,用实际行动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让更多的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