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早晨7时整,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又一次集结,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燕伟和执行局局长时增旭的带领下分乘8辆警车,顶着夏季的炎炎烈日赶赴执行前线,“百日雷霆”集中执行再次拉开帷幕。

首战告捷,拒不履行被拘留
2015年,杜某向刘某借款30万元,双方签署了协议约定了利息。2020年4月,经鲁山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杜某于2021年2月12日前分期偿还全部3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杜某向刘某偿还了5.4万元,剩余欠款一直未再履行,案件于2021年5月进入执行程序。
6月29日7:15,鲁山县人民法院集中执行二组来到杜某位于鲁山县城的家中,一举将正在吃早饭的杜某拘传至法院。面对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析理,杜某依旧拒不履行偿还义务,鲁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害怕丢人,被执行人主动来履行
2020年,家住鲁山县城关镇某社区的裴某向师某借款2万元,师某几次催要无果,引发诉讼。2020年12月,经鲁山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裴某于2021年5月1日前分期向师某偿还2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民事调解书。2021年6月7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及时向裴某送达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裴某却未做出回应,遂将其列入本次集中执行的拘传对象。
上午9时许,正在参加集中执行的执行法官接到裴某电话称,正在赶往法院准备履行偿还义务。后经了解得知,裴某在鲁山某公司担任中层管理职务,因得到鲁山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的消息,担心执行干警找到上门来被公司同事看到影响形象,就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准备履行偿还义务。
上午11时,裴某向申请人履行了8000元欠款,并就剩余欠款的偿还计划达成一致,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该案终结结案。

鲁山县人民法院本次“百日雷霆”集中执行行动,共计动员干警36人,8台警车,执行干警冒着高温跑遍了鲁山县城周边及张良、磙子营、下汤等十余个乡镇;共拘传被执行人13人,拘留2人,结案11起,执行到位标的额34.6万元。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鲁山县人民法院将不断攻坚克难,努力提升执行实效,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果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