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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瓦屋法庭:倾情调解暖人心 释法明理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1-08-03 16:50:16




8月2日上午,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岳某在鲁山县法院瓦屋法庭拿到子女抚养费和夫妻共同财产80000元,连连对法庭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案情回顾】

7月30日,瓦屋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岳某和被告景某因感情不和引起诉讼。审理当天,双方亲朋好友几十人来到瓦屋法庭,增加了矛盾激化风险,为此,贡恩法法官在庭前为双方当事人作了充分的思想工作,尽力稳定双方家人情绪,沟通协商方案,但效果不明显,遂进行开庭审理。庭后,贡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一步释法明理,希望双方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7月31日,贡法官及其助理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的律师,协商调解方案,经过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合意。8月2日上午,双方当事人到法庭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履行了钱款。

鲁山县法院瓦屋法庭始终坚持为群众办实事,致力服务基层群众,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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