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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1-09-11 09:37:58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论是私人借款,亦或者是向金融机构贷款,到期还钱是亘古不变的道理。近日,鲁山县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合同纠纷案,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2020年7月,被告人鲁某因生产经营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申请惠农e贷借款89000元。2021年7月借款到期后,原告催要至今,鲁某尚未归还该笔借款,无奈之下,原告将鲁某诉至法院。

经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查发现,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清晰,逐将该案分流至诉调团队。

了解案情后,特邀调解员张娜充分利用自身调解工作经验,很快联系到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鲁某对借款合同及原告所诉事实无异议,同意向原告偿还借款及利息,但因受疫情和汛情影响,目前资金周转确实困难,一时无法拿出这么多钱。张娜调解员多次与原告沟通,劝说原告在还款时间上适当予以让步。在张娜调解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互谅互让,自愿达成了还款协议,鲁某分四次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

鲁某拿到调解协议书后,一开始还难以置信:“我的案子就这样结束了?”在得到张娜调解员肯定的答案后,她通过微信写下200字左右的消息,向张娜调解员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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