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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党员生活难 法官送款到床前

  发布时间:2021-10-21 20:06:50


    “真是太谢谢你们了,小伙子,还麻烦你们跑一趟,把钱送到家里,要不是我不能下床,我肯定不能给你们添麻烦呀。”2021年10月20日下午,年过90岁的申请执行人张某兴激动地说。
    【案情回顾】
    10月14日,鲁山县法院执行局新二团队收到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经过联系,得知申请执行人张某兴已90多岁,是一名光荣在党50年的老党员,年青的时候是民兵,腰部因剿匪受伤落下病根,长期卧床在家,和儿子发生了赡养纠纷,现在生活特别困难。
    了解情况后,执行二团队迅速行动,向被执行人张某先发出执行通知,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被执行人当即表示愿意支付赡养费,但是由于住所偏远,不通班车,自己腿脚也不方便,希望法院到家把执行款带走。
    为尽快把执行款送到申请人手中,10月20日,执行二团队决定驱车前往张某先家,由于鲁山连日降雨,去往张某先家的路上,多段路基下陷,行车不方便,历时一个半小时,执行法官终于来到了张某先家,拿到了执行款。考虑申请人张某兴年龄大,无法行动,新二团队又驱车前往下汤镇将执行款亲自送到申请人家里,在床前将执行款交给了老同志。至此,仅仅六天,该案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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