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1日上午7时整,鲁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又一次集结,院长王宏伟作集中执行动员讲话。38名执行干警在副院长张燕伟和执行局局长时增旭的带领下,组成两个执行组乘8辆警车顶着大雾与寒冷分别赶赴执行前线,鲁山县人民法院集中执行活动再次拉开帷幕。

首战告捷,拘传后履行完毕
申请人杨某与黄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鲁山县人民法院调解,于2021年7月26日生效。在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黄某一直未履行调解书,案件于2021年8月进入执行程序。
10月21日7:15,鲁山县人民法院集中执行二组来到黄某位于鲁山县城的家中,一举将正在家中的黄某拘传至法院。面对执行法官的耐心说法教育,以及面对被拘留的压力,下午五时被执行人黄某主动履行偿还义务,现场履行1.5万元,案件当场执行完毕。

清晨突击,睡梦中被拘传
申请人梁某申请赵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鲁山县人民法院调解于2019年6月28日生效,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的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 2021年8月5日,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及时向赵某送达了强制执行法律文书,赵某却未做出回应,遂将其列入本次集中执行的拘传对象。
上午7时40分许,执行法官根据收集到的消息一大早顶着大雾天赶到被执行人赵某的家中,将正在睡梦中的被执行人堵个正着。执行干警向赵某宣读拘传裁定等法律文书,并要求其积极配合执行,但是被执行人以种种借口拖延时间,执行干警遂将被赵某强制拘传至法院。被执行人在面对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析理依旧消极对抗执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鲁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鲁山县人民法院本次集中执行冒着严寒与大雾跑遍了鲁山县城周边及张良、马楼、背孜、瓦屋、观音寺等十余个乡镇;共拘传被执行人14人,拘留4人,结案10起,执行到位标的额45.4万元。在接下来的执行工作中,鲁山县人民法院将不断攻坚克难,努力提升执行实效,用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果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