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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送达中开展调解 法庭巧结借条“假签名”案

  发布时间:2021-10-29 16:09:08


“法院办案效率真高,刚才被告把钱给我转过来了,真心给你们点赞”,原告雷某在电话那头激动地说道。   

近日,鲁山县人民法院让河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被告冯某化名张某与原告雷某相识后,即以矿山投资需要为由向原告借款10000元,借条上署名借款人为张某。后原告经多方打听发现被告真名实为冯某,其口中的矿山也并不存在,遂向被告讨要该借款,被告拒不偿还。  

立案后,送达同志了解到基本案情后,认为不快速开展调解会使案件处理复杂化,便确定了现场送达并调解的方案。负责送达的乔凯旋、张亚英两位同志火速驱车百里来到南阳市,将起诉状等材料送到毫无防备的被告手中,并在送达后立即着手开展调解工作。刚开始,被告还百般推脱抵赖不愿承认借款存在,但在法庭干警的释法明理、说服教育下,被告逐渐认可了借款事实,但仍借口没钱,不愿偿还。在返程途中,法庭同志继续通过微信对双方进行调解,再次释法明理,为被告讲述拒不还款的严重法律后果,被告终于松口愿意偿还借款。当天晚上,被告冯某主动将10000元借款转给了原告,最终案结事了。  

下一步,让河法庭将继续坚持送达中开展调解的工作模式,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力争将案件化解在开庭之前,使案件办理进一步提质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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