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近岁末年关,鲁山县人民法院重点针对涉民生案件开展第三次“暖心冬日”执行大会战。此次执行行动主要采用小团队、多频次的方式,对拒不到庭、消极执行、逃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开展突击执行。
12月23日早上7:00,寒风瑟瑟,鲁山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前警灯闪烁,全体执行干警集结待命,整装待发,趁热打铁再次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执行局局长时增旭做集中执行部署安排,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燕伟作动员讲话。随着一声令下,30余名执行干警、7辆警车,兵分两路,奔赴张官营、磙子营、辛集等乡镇,开展涉民生案件第三次集中执行行动。
案例一
在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鲁山县法院院判令被执行人汤某赔付申请执行人高某医疗费等费用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汤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赔付,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2月23日上午9点,执行干警到汤某家中,当面沟通协调,但其仍拒不履行,且态度恶劣。汤某被拘传到法院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及将要被拘留的严重后果,最终表示同意履行义务,当场联系亲属凑齐欠款,还清全部赔款。至此,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案例二
12月23日,被执行人刘某因欠申请执行人孟某六万余元,刘某经法院调解后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孟某遂申请将刘某拘传至法院。在返回法院途中,迫于集中执行的强大压力,刘某表示愿意履行全部还款义务,联系亲属帮忙,向孟某清偿了全部欠款,此案全部执行完毕。
经过10余个小时的不懈努力和耐心工作,截止下午5时,共传唤或拘传15人,当场履行完毕案件5起,其余全部达成和解,执行到位金额15万余元。
下一步,鲁山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压态势,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使命,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