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鲁山县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2020年6月,原告李某与被告雷某经人介绍认识,9月登记结婚。举行结婚仪式后,李某经常回娘家居住,二人聚少离多,再加上婚前双方了解少,导致婚后矛盾激化,感情破裂且无和好可能。李某遂向鲁山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承办法官孟铭杰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与雷某取得联系,了解到案件有调解可能性,但存在高额彩礼返还矛盾。孟铭杰遂委派特邀调解员对该案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因双方当事人不愿见面,调解员便采用“背对背”方式分别做双方工作,充分了解双方诉求。雷某家为脱贫监测户,生活困难,要求李某返还彩礼钱,而李某则认为娶妻花费彩礼钱理所应当。调解员认真梳理案件核心矛盾,耐心从法理情角度进行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摒弃巨额彩礼陋习,最终双方同意离婚,签订离婚调解书,李某及其母亲当庭将42000元钱交给被告及其父亲。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