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法院调解一案解开42户村民心中的疙瘩 作者:赵全文 发布时间:2009-07-30 00:01:06
6月23日上午,河南省鲁山县马楼乡宋口村几名村民代表来到该县法院民一庭办公室,向法官表示谢意,一位村民代表激动地说:“法院法官解开了我们心中结了近5年的疙瘩,真是司法为民的好法院好法官” 原来,5年前的2004年8月24日,宋口村一组组长杨某未经本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将属于宋口村一组的46.83亩土地发包给张某后又将土地发包给罗某,并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后续合同,将承包期限延续至2014年10月5日止。2005年8月22日,宋口村一组以李德顺等3人为代表的42户175名村民以上述土地承包合同在签订时违反民主议定原则为由向鲁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此后该案经鲁山法院初审判决、市检察院提起抗诉、鲁山法院再审判决、市中级法院二审审理后裁定发回重审,近5年间,宋口村一组与承包人罗广聚之间的矛盾日趋白热化,处理稍有不慎,将导致村民大规模上访。 结合这些情况,鲁山法院民一庭多次召集合议庭成员认真分析案情,研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案,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法院法官多次深入到案发地农户家里、田间地头广泛与群众座谈,了解案情,同时反复与宋口村一组群众代表、宋口村两委班子成员、罗广聚及其亲属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动员各方力量协同化解三方矛盾。经过法官多达十余次的疏导与调解,三方当事人终于坐在了一起,2009年6月22日中午,在法官的主持下,三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文章出处:鲁山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