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9日,鲁山县法院李三光法官团队利用微信视频线上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据了解,2019年,被告汤某以公司名义向原告郭某租用铲车共计6个月,口头约定每月租金为1.5万元,共应付租金9万元,汤某支付4.8万元租金后,剩余4.2万元迟迟未付。郭某数次讨要无果,遂将汤某、平顶山某工贸有限公司起诉至鲁山县法院。
受理该案后,为避免当事人在疫情期间来回奔波带来的风险,在获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李三光决定利用微信视频开庭方式审理该案,经过多次耐心沟通,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庭结案。
疫情防控期间,鲁山县法院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各审判执行团队转作风、提能力,积极进行网上办案,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切实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