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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优秀人民陪审员】鲁山县法院张娜:让法理情和谐共绽

发布时间:2022-06-06 09:15:31


张娜,现任平顶山市玖晋源商贸有限公司经理,历任鲁山县钢铁厂企管科科员、鲁山县国华商贸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9年9月被任命为鲁山县人民法院陪审员。三年多来,张娜认真履职,积极参审,严守法院审判工作纪律,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出色完成各项陪审任务,荣获2019年度“优秀人民陪审员”称号,事迹先后被《今日头条》等十几家媒体报道。

“1+1>2”的陪审职能

“陪审”,既有陪的参与,也有陪的监督,更重要的是实现“1+1>2”的作用。2019年1月高某滥伐林木案,是《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鲁山法院首次由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开庭前,张娜在内的4名陪审员,为了吃透案情,反复阅卷,整理笔记,将被告供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烂熟于心。庭审中,她认真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确保整个庭审规范流畅。庭审后,她以一般社会公众的视角与被告人进行沟通,消除被告人对案件审理及承担树木复植补种责任的抵触情绪。张娜在合议庭评议案件时提出:环境公益诉讼应注重环境修复的可行性和可接受性,应根据本案特殊情况允许被告人缴纳树木复植补种金。被告人在判决前主动缴纳了树木复植补种金,达到了有效、及时、低成本实现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目的和初衷。

在随后参与的100余起庭审中,张娜更是充分发挥其阅历丰富、贴近群众等方面的优势,为法官提供更加全面、细致和周全的视角,使逻辑论证更加严谨周密、判决结果更加公正和令人信服。

使命铭心中 情法两相宜

陪审员来自基层,服务基层,让基层群众依靠司法、依赖司法,助力构建和谐社会是每一个陪审员的不懈追求。2020年11月,瓦屋乡长地村上马爻组吴某状告远房叔叔私挖母亲坟地,要求恢复坟地原貌、赔偿1万元精神损失费。吴母于1980年去世,安葬在祖坟之中。坟地属吴叔耕地,入葬时吴某承诺随后将其迁出。2020年7月,吴叔催促迁坟再次遭拒,怒而将吴母坟地挖开。吴某闻讯后携本家、母族多人赴吴叔家讨说法,要求恢复坟地原状、赔偿丢失的5枚“铜钱”。吴叔也召集亲属与之对峙,双方发生口角,各执一词,进而引发20余人的肢体冲突。瓦屋派出所以寻衅滋事为由将吴叔行政拘留15日。其后,叔侄扬言要组织亲属打架,并多次到村乡上访,一度成乡重大信访案。

张娜作为该案件的人民陪审员,多次上门沟通,她选出4名有威信、明事理的牵头人,从法理情耐心说服,要大家避免窝里斗、让人看笑话,更不要升级事态、加重违法后果。同时,她考虑到吴叔是单身汉且经济拮据,就劝导外甥放弃赔款、“铜钱”和风水争议。随着工作不断深入,双方逐渐打开心结,吴叔承诺15天内恢复原貌,吴某放弃1万元诉求,承诺选好坟地后迁出,叔侄两人终于将双手握在了一起。3个月后,吴某如约将坟地迁往他处。

一场纠纷就这样化解,避免了家族矛盾,又维护了一方稳定和谐。从人民中走来,又服务于人民,张娜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陪审员的内涵。

做好人民群众与法院之间的桥梁

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就要为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发声,运用法律维护公平公正。2021年5月,汝州人张某诉瓦屋镇李某所管理运营的某石头厂拖欠其运输款2890元。事情源于2008年,李某负责石头厂管理工作,张某为厂里运输石头。厂子2009年关停后,欠款一拖就是13年,张某一直无法追回,无奈诉至鲁山法院。在合议庭审理中,李某称只负责管理,欠款都是老板的,且已超过诉讼时效。张某称李某系合伙人,曾多次电话或上门要账未果。但双方均无真凭实据支撑。张某情绪激动,认为受到欺负,扬言要杀李某全家。

张娜知情后,曾先后四次约见李某,用电车往返于车站、法院之间,以朋友身份与之促膝长谈。通过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李某终于承认他曾亲手打过欠条,欠款人是自己名字,表示欠款是真实存在的。她随即联系张某,从持续要账证据无法印证入手,疏导张某主动让步。随后,李某偿还张某1500元,张某也主动到法院撤诉。

张娜积极与群众沟通,化解矛盾,努力当好人民群众与法院之间的“桥梁”,让群众更理解司法、亲近司法,进而达到法院和诉讼双方“三满意”的效果。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张娜兼顾法理情,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节约了司法资源,展现了人民陪审员的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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