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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法院:法治教育促成长 真情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2-06-09 09:18:22


6月8日,鲁山县法院瓦屋法庭法官贡恩法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未成年人打群架引起的健康权纠纷,以法治教育方式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5月7日,原告孙某与被告王某等人在游乐场玩耍,因抢夺游乐设施互相殴打,致使孙某骨折。后双方就医疗及赔偿费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孙某遂诉至鲁山县法院。
贡恩法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双方均系未成年人,且被告未满14岁,便将参与打架的双方召集在一起,详细询问案发经过,利用以案说法的方式说明打架的危害及需要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告诫他们要遵纪守法,好好学习,为他们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同时,贡恩法联系原被告双方父母,告知事情原委,以“背对背”方式进行调解,多次耐心沟通,释法明理。最终,王某及其母亲向原告方表示了歉意,当场将一万元现金交给原告,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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