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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 八旬老人赡养难 联手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2-07-08 16:18:52


近日,鲁山县法院张良法庭充分发挥调解职能,帮助八十多岁老人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据悉,何老太改嫁后生育了两个儿子,2004年丈夫因病去世后,便同小儿子一家在老宅子里居住。因其年老体弱,且与儿媳生活方式不同,导致矛盾渐深。2022年初,何老太的小儿子一家将其赶出家门。无奈之下,何老太将两个儿子诉至张良法庭,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并且自己能够回到老房子居住。
  法官杨森受理该案后,考虑到何老太年事已高,腿脚不便,迅速启动了诉调对接机制。他协同镇政府矛调中心的调解员上门调解矛盾纠纷。起初,调解效果并不如意,何老太的两个儿子均表示愿意出赡养费,但不愿意提供住处。面对如此情形,杨森和调解员加大调解力度,耐心进行说服教育,讲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利害关系。最终,小儿子的态度发生转变,认真反省了自身错误,第一时间将母亲接回了家中,大儿子也表示会经常前去看望老人,并按月支付老人生活费。至此,该案圆满调解,一家人和睦相处。
  自“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张良法庭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思民所想,解民所忧,切实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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