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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法院提前超额完成庭审网络视频直播任务

  发布时间:2011-10-13 22:34:00


    今年以来,鲁山县法院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的落实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截止10月12日,共完成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案件56件,提前40天超额完成了平顶山中院下达的全年完成 54件的庭审网络视频直播任务,同时也提前兑现了《2011年鲁山县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十件实事》中全年直播案件数量不少于50件的承诺。

     一是领导重视,安排到位。 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对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进行认真研究部署,确定由政治处主任具体抓该项工作,成立了网络管理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并明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的统筹安排、录播、直播等工作。同时,院长罗国恩同志在百忙之中多次亲自过问此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任务明确,分解到位。对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任务分别按照各审判业务部门的不同情况,特别是受理案件数量的多少进行了任务分解,使各部门明确了自己全年的总任务。同时,为了实现均衡完成全年任务,网络管理办公室又将各审判业务部门每月的任务进行了量化,并明确要求:如果哪个部门未完成当月任务,院党组将责成未完成任务的庭长在院务会上说明情况、检讨责任。

      三是职责明确,落实到位。在日常工作中,各审判业务部门按照网络管理办公室分配的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任务提前到网络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由专职工作人员认真登记、按时进行直播或录播,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四是定期通报,监督到位。网络管理办公室坚持于每月的1日、11日、21日分3次通过本院短信平台及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对各审判业务部门的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从而有力的推动了该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文章出处:鲁山县法院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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