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激发全体干警干事创业热情,7月26日下午,鲁山县法院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推进会。党组书记、院长谢磊出席会议并讲话,班子成员、审委会委员、中层正副职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继五主持。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全文对该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测评体系》《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测评体系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进行详细解读,并就下一步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为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谢磊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院干警要深刻理解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从自身做起,守法守纪,杜绝不文明行为,在全院上下营造良好创建氛围。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抓好软、硬件建设,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统筹兼顾,相互配合,确保创建工作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效果。要主动参与,扎实开展。切实发挥每位干警创建“生力军”作用,营造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按照责任分工,吃透任务,高标准、严要求,逐项落实创建任务,形成全员共创共建共享的创建格局,确保高质量完成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注重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各类有效措施,广泛开展内容丰富的创建活动,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要求,建设“学习型、业务型、创新型、节约型”法院,确保创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传播法院正能量、好声音,树立法院好形象。
谢磊强调,全院干警在努力完成审判执行各项目标的同时,要全面提升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使制度建设更严、干警作风更硬、审执效率更高、服务水平更优、队伍素质更强、机关形象更好,用百分百的努力完成各项创建任务,确保文明单位重新申报工作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