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正确认识、精准把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切实提升“办理破产”工作水平,8月16日下午,省政府办公厅、省高院联合在鲁山县法院组织召开“办理破产”优化提升工作调研座谈会。
省政府办公厅职能转变协调处一级调研员孙宏立,省高院清算与破产庭副庭长王文科,鲁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磊等同志出席会议,相关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座谈会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县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领新主持。
会上,鲁山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国强汇报了该院“办理破产”工作进展情况。县产业集聚区、县工信局、县住建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围绕“办理破产”优化提升工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对鲁山法院“办理破产”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深化府院联动、统筹解决破产处置等工作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
王文科针对“办理破产”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要充分认识“办理破产”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增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形成常态化的府院联动机制,探索联合化、规范化联动机制新路径,提升府院联动机制运行质量效能。
孙宏立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方式,做好“办理破产”工作;要始终坚持把破产审判工作放到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发展大局中去谋划推动,积极稳妥开展“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依法清理债务,全力保障民生。二是补短板强弱项。根据营商环境评价要求,认真梳理收回债务所需的成本、债权人的回收率、信息化应用等指标中所存在的短板弱项,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工作再提升。同时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促进破产案件审理进度,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理和控制。三是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发挥府院联动的整体效应,积极与县政府加强联动、建言献策,及时召开破产工作联席会议等,细化破产协调调动工作具体内容,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常态化、制度化运行。并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问题楼盘、旅游企业、预重整工作等方面,逐步打造出属于鲁山“办理破产”工作的特色品牌,为鲁山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谢磊就鲁山县法院下一步“办理破产”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表示,要进一步提高破产意识,在工作中积极学习新经验,丰富审判经验,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常态化的府院协调联动机制,深化破产制度改革,帮助和指导危困企业在债务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实现突破,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选取有特点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通过审理工作形成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推动“办理破产”工作取得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