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鲁山县法院瓦屋法庭走进瓦屋镇马老庄小学,巡回审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20余名村民、教师代表旁听了案件审理,“零距离”接受了法治教育。
据悉,被告宋某、闫某在课间玩耍时导致原告薛某胳膊不慎骨折,薛某先后到瓦屋卫生院、鲁山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双方因赔偿款项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薛某遂将宋某、闫某诉至鲁山县法院瓦屋法庭。
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案件发生在校园,具有典型教育意义,法官贡恩法决定将法庭搬进校园。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积极举证、质证、辩论,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在场人员专注旁听,一次庄重威严的庭审变成了一堂“以案说法”的普法公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