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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间法庭”解纠纷 司法为民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09-10 16:02:34


“辛苦法官了,感谢你们放弃午休时间开庭审理案子,不然我还得跑一趟”当事人马某激动地说。9月8日中午,鲁山县法院张良法庭法官杨森和书记员加瑞晓在休息时间利用“庭前调解+开庭+庭后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据悉,原告马某和被告戴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4月,戴某因购买车辆资金不足向马某借款4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年底还款。借款到期后,戴某玩起了失踪,拒不向马某偿还借款,马某无奈将戴某告上了法庭。
受理该案后,杨森拟定于9月8日上午组织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调解当日,因戴某距离法庭较远,赶到时已是上午11时20分。刚结束两个庭审任务的杨森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在全面交换证据和释法答疑的基础上,提供了多种调解方案,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失败。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杨森决定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开庭审理案件,历时一个小时,庭审结束。杨森“趁热打铁”,再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耐心释法说理,向当事人讲解诉讼和执行流程、措施、后果,劝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戴某当庭将债务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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