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鲁山县人民法院首次组成“3名审判员+4名陪审员”的7人大合议庭,由该院林继五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鲁山县检察机关提起的涉嫌滥伐林木犯罪民事公益诉讼案。这也是《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该院首例适用7人合议庭审理的公益诉讼。
鲁山县检察机关起诉书指出,2017年6、7月份,高某以9000元的价格购买了鲁山县熊背乡某村的陈某在该乡另一村庄南山附件承包一处山林。同年10月,高某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对该处山林进行采伐。经调查共采伐林木6492株,采伐林木总立木蓄积近65.5立方米。2018年3月底高某向鲁山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庭审中,被告人高某对检察机关指控事实无异议,并表示愿意补种生态树木以换取从轻处罚。
依据今年4月27日开始施行的陪审员法,鲁山县人民法院对该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专门组建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该院负责陪审员管理工作的同志表示,在庭审之前,法院通过随机选取的程序选择了四名具有不同行业背景的陪审员,充分发挥了司法民主,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益。这一案件也是鲁山县法院审理公益诉讼适用大陪审制的第一案,普法意义较大。
由于案情较为特殊,案件没有当庭宣判,法庭将择日另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