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动员会召开后,鲁山县法院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精心组织,采取四项措施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
一、突出重点,牢牢把握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在全面开展好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把窗口单位和新进人员作为本次学习教育活动的重点,认真开展好学习讨论、深刻查摆,及时制定有效举措改进工作,真正从思想上解决司法权从何来、为谁所用的问题,坚定人民法院的人民性,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落实能动司法和司法为民承诺。
二、着力提升司法能力。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方针,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要求每位法官正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把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大力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按照“一村一法官”活动安排,每位院领导分包1—2个乡镇、街道,每位干警分包3—6个行政村 (街), 每一位“法官村官” 都不定期到挂职的行政村开展工作,真正下基层、解民意。要充分了解群众疾苦,重点做好信访稳定、巡回审判业务指导工作,充分倾听社情民意,努力实现工作沉下去、民心升上来的工作目标。
四、打好涉诉信访老户逐案攻坚战。建立信访老户档案,以解决老户问题为抓手,努力使全院涉诉信访工作实现突破性转变。时刻牢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同时结合省高院开展的“五除”专项活动要求,转变工作作风,拉近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抓住每一起信访案件症结,拿出妥当的处理意见,能当面答复的绝不拖后,全面提升法官在群众中的公信力,一举攻克信访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