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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执行案件分段式集约化办案、节点式精细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0 16:13:59


本院各部门:

  现将《执行案件分段式集约化办案、节点式精细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鲁山县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0日


                        鲁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分段式集约化办案、节点式精细化管

                     理模式改革方案(试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的要求,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借鉴兄弟法院试点模式,结合自身实际,我院制定执行案件办案管理模式改革方案如下:

  一、改革思路

  执行案件施行“分段式集约化办案”、“节点式精细化管理”的工作新思路,以“创新模式、提速增效、细抓严管”为主线,充分运用规范化、集约化、信息化三个抓手,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重点建设“分段式集约化"办案和“节点式精细化"管理两大执行模式,通过新思路引领新发展,努力实现“结案效率加速跑、风险防控无死角"的执行工作新常态。

  以执行流程系统为基础,对人力资源配置进行优化分组,形成“高效递进、专职负责、前后监督、类案整合、集约管理”的一体化流水线式工作运转模式。

  二、设置分段式集约化办案模块

  以执行案件流程系统为基础,把执行过程中各个关键节点单独建立模块,同时各模块拥有独立系统,实现由一人包案到底到分段式集约化办案的转变。

  根据办案流程,我院执行局依次设置了初次接待、执行通知、网络查控、线下查控、财产处置、拘留罚款、失信限高七个集约化办案模块,设置了终本案件管理、扫描档案管理三个辅助办案模块,总计9个模块。形成了以执行员为主线,9个模块相配合的分段式集约化办案模式。

  1.初次接待模块

  在当事人完成立案后,立案庭工作人员会提醒其到执行局101办公室的初次接待窗口。在初次接待时,工作人员会向其询问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情况、案件保全情况并告知其本案被执行人在我院立案情况,以及关联案件的执行情况、诉讼风险,告知其可以申请律师调查令,以及要求其提供接收执行案款的账户等情况,并将询问情况记录入卷。

  2.执行通知模块

  在立案庭完成网络查控后由执行通知模块集约完成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传票的集中制作。

  3.线下查控模块

  线下查控模块主要负责线下查控事项的办理,在立案后五日内,会完成对住房公积金、车辆、房产、被执行人住所地查询等线下事项的查询、查封,以及委托事项的办理工作。

  4.网络查控模块

   立案庭完成首次网络查控后,网络查控模块会每个月再次进行网络查控,对查询到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即时进行线上冻结,对房产、车辆等需要线下办理的会向线下查控组发出指令,由线下查控模块实施控制。

  5.财产处置模块

  财产处置模块负责对线下查控组查控到的房产、车辆等需要处置的财产集约处理,包括对已查控财产的现场调查、张贴公告、网上询价、委托评估、上拍审批、组织预展、拍卖款收取、成交确认书出具等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效率,引入拍辅公司集中办理拍卖过程中的辅助性事务工作。拍辅公司主要负责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实地勘查,了解标的实际状况并进行摄像、拍照、制作VR、制作视频,24小时专人接听咨询电话、预约看样。

  6.拘留罚款模块

  拘留罚款模块负责在立案后一个月对上月当日所立案件进行排查,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制作拘留决定书并实施拘留。对拘传回的人员移交承办人进行调解,对需要移送拘留的由拘留罚款模块负责实施。

  7.失信限高模块

  失信限高模块负责在立案后一个月对上月当日所立案件进行排查,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主动制作法律文书并实施失信、限高措施。

  8.终本案件管理模块

  终本案件管理模块负责终本案件结案审批工作以及终本案件的后续事项办理,如终本案件报结后的续封、续冻,以及对当事人反映的财产线索进行核实,对发现财产案件的恢复执行。

  9.扫描档案管理模块

  电子卷宗扫描及档案管理外包是实现分段式集约化办案的基础。我院计划将电子卷宗和档案管理进行外包,与外包公司共同制定《卷宗材料命名标准》《电子卷宗归档标准》《纸质卷宗装订标准》,从而实现了电子卷宗命名规范、卷宗排序规范,纸质卷宗归档规范。统一的电子卷宗极大的方便了执行员和各模块的阅卷需求。各模块及执行团队生成的纸质材料在移交扫描中心后将在24小时内上传电子卷宗,实现了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相同步。执行员完成结案后,档案管理中心将及时完成对纸质卷宗与电子卷宗的核对工作,并在系统内完成转影像卷宗、提档工作,对纸质卷宗装订移交档案室。

  三、配置节点式精细化管理模式

  建立各个模块之间、模块与执行员之间相互制约、相互推动的运行机制,设立专员,以模块主动推动措施,对执行案件,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快办案、办好案成为首要目标。

  1.分案(繁简分流)

  指挥中心设立分案专员,主要负责首次执行案件在完成集中查控后,根据网络查控结果,以是否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是否有财产需要处置为标准,实施繁简分流,做到简案快执、难案攻坚。

  2.结案审批

  指挥中心设立结案审批专员,主要负责报结案件的初次审查。执行组提交案件报结后由结案审批专员对案件的电子卷宗、流程节点、信息进行审查,严格把控案件质量。

  3.案款管理

  指挥中心设立案款管理专员,每日对新进账案款督促承办人认领、发放,对超十天未发放案款的,由执行局长下发督办令,督促其按时发放。

  4.执行质效分析

   指挥中心设立执行质效分析专员,每日对执行质效情况进行分析,制定结案任务,对各执行员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5.宣传舆情监控

  指挥中心设立宣传舆情监控专员,主要负责发布执行局重点工作,宣传法院良好形象,以及完成上级法院交办的舆情信息。

  6.指挥平台管理

  指挥中心设立指挥平台管理专员,承接平台上各类交办、督办事项的分发转办、督促,并将办理结果按时上传平台回复。充分发挥指挥中心调度职能,形成以上报下达为基础,内外联动、响应及时、切实保障有力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7.预警监督

  指挥中心设立预警监督专员,负责对各个模块进行预警监督。

  通过以上改革,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强化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确保高效公正规范文明执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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