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伏暑,骄阳似火。一场别开生面的调解工作在鲁山县尧山镇马公店村党员群众综合服务站展开。“多亏有你们这样心系群众的好法官,苦口婆心的调解,才能达成共识并当场履行,让矛盾得到快速化解啊,你们真是辛苦了!”马公店村村支部胡建营书记说。
7月25日下午,鲁山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农村集体过道矛盾引发的行政、民事诉讼。原告方与第三人方子、女互殴,形成行政、民事健康权纠纷。后经两位法官研判一致认为,其背后的集体过道纠纷系真正的矛盾所在,遂基于案情,联合尧山镇政府、派出所及当事人所在村村支部书记通过“个别调解”的方式对该案进行实质性化解。
期间,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针对该僵局,两位法官一方面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情绪上进行疏导;另一方面,立足法律及证据规定的角度,让其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镇政府领导及支部书记也一并进行劝导开解,经过“面对面”“背靠背”反复沟通后,调解工作由原先的“剑拔弩张”“气氛焦灼”变得“温和明朗”起来,张某态度也随之发生了巨大转变,由之前的“坚持将我花出去的钱一分也不能少地讨回来”到“同意调解方案,不想再给村里和政府找麻烦”,再到双方当场履行侵权数额的实践历程,让在场人员都感受到了双方当事人心中“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如释重负。最终,双方当场履行侵权数额,行政诉讼、民事争议得以实质性解决。
民事、行政案件的双向推进,将衍生出的不同法律关系案件进行实质化解,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践行溯源治理的一次生动实践。下阶段,鲁山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促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化解,持续提升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促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