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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副院长孙振民一行到鲁山法院调研

市中院院长郭保振县委书记荆建刚等领导陪同

  发布时间:2011-12-16 08:56:51


    12月15日下午,省高院副院长孙振民、刑三庭庭长程慎生一行在市中院院长郭保振、县委书记荆建刚、县委政法委书记张晓飞、县委宣传部长李自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学智、县政协副主席宁惠灵、县政府党组成员禹国印等领导陪同下到鲁山法院调研指导工作,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县法院院长罗国恩的工作汇报。全体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荆建刚书记致欢迎辞,市中院院长郭保振、省高院副院长孙振民分别作重要指示。座谈会由县委政法委书记张晓飞主持。

    县委书记荆建刚在致辞中首先代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对省市法院莅临鲁山法院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他说,全县的工作在省市法院大力支持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县法院为县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县四大班子对法院工作高度重视,今天上午开庭审理的全国关注的“天价过路费案”,县委政法委、宣传部、群工部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做好外围工作,确保了案件顺利审结,鲁山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成绩,县委是满意的,希望县法院认真落实上级领导的安排部署,交上合格的答卷。

    罗国恩院长代表党组汇报了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他说,2011年,我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委全会精神,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清形势,担负使命,牢牢抓住科学发展主题,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和富民强县的中心任务,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审理各类案件3250件,努力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郭保振院长在讲话时指出,鲁山法院在县四大班子的正确领导、高度重视、关心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绩,呈现了许多亮点,在全市乃至全省法院系统有较好的位次,涌现出了魏钰玺等一批优秀法官。2011年是鲁山法院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发生了8.14特大交通事故,但在县委、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妥善处理了善后问题,凝聚了全院干警团结向上的士气。今天上午,鲁山法院顺利审结了全国高度关注的“天价过路费”案,四位被告人表示不上诉,体现了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的高度一致,审理是成功的。

    在今后的工作中,郭保振强调,一是要继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意识,充分发挥人民司法的职能作用,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二是切实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加强法官和业务部门考核监督是减少信访的治本之策。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守好清正廉洁的生命线。四是规范涉诉信访秩序,严惩闹访、缠访等践踏法律秩序、社会秩序者。

    省高院副院长孙振民对今天上午天价过路费案件的顺利审理表示祝贺。他指出,一、要树立大局意识,深入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处理每起案件要体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对于群体性案件,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当好参谋,想好点子,避免发生涉诉信访。二、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要深入开展公仆教育,发挥先进模范带头作用,深入开展传统教育,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对法官队伍体现严管厚爱,确保干警不出问题。三、抓好业务建设,刑事审判要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当宽则宽,该严则严;民事审判要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行政审判可以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四、抓好基层基础建设,人民法庭要确实有所为有所位,工作积极让党委认可群众满意,进而逐步提高人民法庭的物质生活待遇和政治待遇。五、抓好作风建设,要深入群众贴近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走群众路线落到实处。六、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要勇于承认发生涉诉信访的案件有法官作风不好,案件质量不高的原因,也有当前信访处于无序状态的因素,要理直气壮的为公正廉洁的法官撑腰,严厉打击违法、闹访、缠访行为人。我相信鲁山法院能够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实现“十二五”时期鲁山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座谈会上,孙振民副院长与我院部分领导和中层干部就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工作、执行工作、涉诉信访工作、人民法庭工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进行了互动交流。

    座谈会后,孙振民一行又实地查看了法官健身房、阅览室、荣誉室、廉政走廊、法官餐厅。

责任编辑:宋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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