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文书字号: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2020)豫0423民初1320号
2.案由:生命权纠纷
【裁判要旨】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吵骂是一种语言攻击行为,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冲突的一种不文明、不理性行为,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此外因新冠疫情等非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未能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鉴定,而由原告单方申请鉴定,被告无正当理由予以推翻的,结论亦可采纳。
【基本案情】
原告马某与被告叶某两家系楼上楼下关系。被告住楼上,原告住楼下。双方因相邻关系有矛盾已久。2020年疫情期间矛盾升级,直至2020年2月16日下午,双方再次发生激烈争吵,并相互辱骂。被告叶某家人及亲属也参与了争吵。争吵过程中,原告马某丈夫王某突发疾病死亡。双方因死亡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并提出了对王某死亡与争吵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参与度是多少进行鉴定。因王某死亡是在疫情期间,当时无法对尸体进行检验,鉴定部门以失去鉴定条件为由拒绝启动鉴定程序。后原告单方委托鉴定,2020年10月22日,河南某鉴定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了鉴定报告书,认定王某的死亡和这次吵骂存在因果关系,参与度以20%-30%为宜。
【案件焦点】
1、被告的吵骂行为致原告马某丈夫发生心脏猝死而去世,应否承担赔偿责任?2、疫情原因导致双方未对死者死亡原因与被告吵骂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能否以原告单方申请的鉴定结论为依据认定因果关系?
【法院裁判要旨】
鲁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吵骂是一种语言攻击行为,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冲突的一种不文明、不理性行为,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双方均有多人参与吵骂,属于共同实施的侵权行为,各自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各方所有参与人是共同侵权人,应共同承担民事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关于本案的鉴定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最大限度的还原客观真实是司法的永恒追求,尊重事实是司法活动首要原则。本案案发时正是当地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人员流动尚且受限,无法进行尸检是不可抗力。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方申请进行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鉴定,鉴定部门又以失去鉴定条件为由拒绝启动鉴定程序,在此情况下,原告进行的单方鉴定,虽然按照鉴定程序的规定存在瑕疵,但采信该鉴定,使法院认定的事实更接近客观真实,更有利于双方利益的平衡,更有利于化解矛盾,因此本院采信被告方的吵骂与王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的鉴定意见,原因力大小则应宜小不宜大,采信20%为宜。
【法官后语】
语言暴力是指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歧视性的语言,致使他人的精神上和心理上遭到侵犯和损害,属精神伤害的范畴。语言暴力往往杀人不见血,但常常被忽略。语言暴力的势微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独立成编,人格尊严、人格权问题中的尊重需求越来越受到重视,同时语言文明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语言暴力说“不”有利于形成社会主义新风尚。“气死人”被判赔偿,于法有据。
一、关于侵权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问题。因果关系是判断侵权行为赔偿责任的最为核心环节。通常认为侵权行为与结果之间要形成相当之因果关系。相当因果关系是由“条件关系”和“相当性”构成,故在适用时应区别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审究其条件上的因果关系。相当性的判断主要标准是有此行为,通常足生此种损害。由于人们对因果关系的判断受制于人类的认识水平和认识能力的有限性以及事物之间联系的复杂性等因素,导致人们无法完全认识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就本案而言,由于受害人王某高血压后遗症,四肢活动受限,语言表达受限,在遭受对方语言攻击时,心生气愤,引起精神损害,进而引起生理损害,当场发病,不治而亡,失去生命。这样一个过程是复杂的,一般人包括法官是很难作出一个客观的判断的,需要司法鉴定结果的支持。
二、关于因新冠疫情原因导致通过共同委托鉴定确定因果关系的问题。本案的另一个特殊情况是事发在2020年春节的新冠疫情期间,正常的人员流动尚且受限,更不用说鉴定人员了,由于不能进行正常的尸检,因果关系的司法鉴定,通过法院的技术部门不能正常进行,对受害一方来说虽可认定为不可抗力,但其在诉讼中举证不能的风险也不能转移给对方,更不能转嫁给法院。也正是在此种困境下,对方拒不调解,案件陷入僵局。在此情况下,受害方代理人经多方打探,得知郑州有一家公司可以进行鉴定,就单方进行了委托鉴定。对于单方鉴定的采信,仍然不是一帆风顺,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本案的鉴定结论虽然在程序上是存在瑕疵的。但采信该鉴定,能够使法院认定的事实更接近客观真实,更有利于双方利益的平衡,更有利于化解矛盾,因此法院果断采信被告方的吵骂与王某的死亡有因果关系的鉴定意见。从判决效果来看,双方均不上诉,被告方按期履行了义务,较好的实现了裁判定分止争目的。
综上,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吵骂是一种语言攻击行为,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冲突的一种不文明、不理性行为,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此外,因新冠疫情等非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未能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鉴定,而由原告单方申请鉴定,结论亦可采纳。本案中双方为平常琐事吵骂,气量狭小,宽厚不足,伤风败俗,恶语伤人,以至于造成严重后果,均有过错,应各承担一半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