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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将弟藏 违法把牢坐

  发布时间:2011-12-19 16:05:48


    明知弟弟涉嫌犯罪外逃,仍积极为其邮寄身份证以帮助其逃匿,致使犯罪嫌疑人长期在外打工,逃避公安机关抓捕。日前,被告人龚书信被鲁山县人民法院以窝藏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法院审理后查明,2002年6月12日,被告人龚书信之弟龚新某(另案处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鲁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龚新某得知情况后外逃到浙江宁波打工。龚书信明知龚新某是公安机关追捕的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仍为龚新某邮寄龚世某身份证,从而使龚新某持龚世某的身份证长期在宁波等地打工,逃避公安机关抓捕。

    法院认为,被告人龚书信明知其弟龚新某已涉嫌犯罪外逃,仍积极为其邮寄他人的身份证以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龚书信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据悉,被告人服判不上诉,公诉机关未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李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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