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豫剑执行丨法院亮剑惩“老赖” 执法为民迎新春

  发布时间:2024-02-08 09:29:50


警笛声声,警灯闪烁。2月7日上午7点40分,在法院院内,随着一声——“出发”,40余名执行干警分乘12辆警车,在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国会和党组成员、执行局长郑艳申带领下,兵分两组,迅速奔向各个执行现场。此次执行行动还邀请了新闻媒体记者一起见证、监督。


“你是不是叫许某?准备哪里去?”上午8点20分,在县城附近一居民区内,十几名执行干警拦住了正要骑电动自行车出门办事的许某。
“我不叫许某,他刚出门。”许某狡辩说。
“还狡辩,你就是许某。”一名执行干警当场拿出被执行人照片进行比对,使许某终于低下了头。

原来,许某2017年借邻居郭某20万元经商,至今没有还款,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辨明身份后,许某被执行法官当场带回法院做进一步处理。


离开许某家,执行干警们又先后赶往县城五里堡和花园路南段,将尚某和另外一名被执行人“堵”在了室内。


初战告捷,执行干警马不停蹄,一组向鲁山县马楼、张良、磙子营、张官营等乡镇进军,一组直奔董周、库区和赵村镇方向。上午9点50分,在库区乡婆娑街村,执行干警先是抓获了被执行人张某,然后在抓获另一名被执行人王某时,王某看到执行干警就跑,但最终还是被执行干警摁在了地上,并为其当场戴上了手铐。


“把张某放了吧,他剩下的所有执行款我们今天就还完。”在离开婆娑街村路上,执行干警陈胜昔接到了被执行人张某一个朋友打来的电话。陈胜昔当场告诉对方,让对方尽快到法院履行案件,只要履行完毕,或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可随时放人。


上午11点20分,几经奔波,执行干警们来到了赵村镇李某家中,告知其再不履行案款将被司法拘留,李某在听到后,当场与案件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同意先还款4万元。


截止下午五时许,共拘传21人,7人达成和解,6人执行完毕,拘留8人,共执行到位52万余元,足迹遍及县城和马楼乡、张官营镇、瓦屋镇等10余个乡镇,展现了鲁山县法院的强大行动力,有效震慑了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