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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剑执行丨十年欠款终得偿 真诚致谢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4-05-17 16:21:09


“这钱要了十年都没要回来,没想到执行局的同志这么快就帮我把钱要回来了,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在鲁山县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里,申请人宋某手持一面鲜红的锦旗,对执行干警激动地说道。
2014年1月,家住张官营镇的张某因家中急用钱,让宋某帮忙出面向同村的刘某借了5000元并约定利息,2017年,因刘某急用钱,且一直联系不上张某,最后由宋某筹款7000元帮张某还清了本金及利息。宋某在代为偿还后,多次联系张某追要,均无结果,遂一纸诉状将其告到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由张某向宋某偿还代偿款7000元和所产生的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陈登级秉持着“司法为民”的理念,深入了解案件详情,在和宋某沟通的过程中,陈登级得知,由于张某多次食言,宋某拒绝与其和解,但执行干警仍不放弃一丝希望,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从情理出发,释法析理,打好“情理+法理”的调解“组合拳”,并为双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调解意见。最终,在执行干警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一致,张某当场向宋某转账1万元,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民之所盼,我之所向。鲁山县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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