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鲁山法院执行局周密部署,执行干警在主管副院长、执行局长带领下,分组配合,强制执行,对阻碍执行的齐某某当场拘留,使一起执行难案得以执结。
申请人齐胜利继承父亲位于土门办事处临街房屋一间,开办了摩托车修理部,邻居齐福申、吴清侠夫妇于2010年11月25日强行搬进店内居住,致使齐胜利不能正常营业从而形成官司。历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齐福申夫妇搬出,判决生效后,齐福申虽然不再在此房屋中居住,却把自己的一张床留在了屋内,并把房屋锁上,外面又用一层铁皮钉起来,门外也放了许多杂物。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了解到两被执行人均已八十六七岁,年纪较大,不能推、不能拉,执行人员从文明执法、以理服人的高度和角度考虑,多次找两被执行人做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并通过村组干部甚至办事处领导对其做工作。被执行人拒绝配合,法院的多次行动和努力都无功而返,此案一度陷入僵局。
为妥善执结此案,解决申请人的生活困难,副院长马步云、执行局长尹鸿涛多次召集相关人员研究、制订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和处突预案。6月1日早上6时整,由马院长带队,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准时出发奔赴目的地鲁山县土门办事处土门村五组。6点55分赶到现场,稳控组来到被执行人院里对两被执行人做工作,向其讲明我们今天来的目的,给其讲明抗拒执行的后果,做好稳控工作。行动组迅速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并让闲杂人等撤出警戒线,对障碍物进行拆除。备勤组事先联系好的医生时刻关注现场动态并准备了速效救心丸及治疗外伤的药物。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儿子齐某某闯入警戒线,抱着门开始吵嚷阻挠。我院法警队人员上前劝导、让其退出警戒线遭到拒绝。对此情况,执行领导组果断下令,对齐某某当场予以司法拘留,带离现场。从拉警戒线开始到腾空及交付房屋,整个过程紧张有序,有条不紊。上午9时执行活动结束。
申请人入住后向我院申请结案,齐某某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有错,并向法院递交了悔过书和保证书,由于其认错态度好,被提前解除拘留。至此这起棘手的执行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