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是三项重点工作的重中之重。鲁山法院立足农业大县实际,采取“五个强化”大力推进辖区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一是强化法官联系点制度。以5个人民法庭为依托,建立法官联系点,开展“一村一法官”、法官走村入户沟通民意活动,主动深入辖区与村民开展交流和法律需求问卷调查,为其日常工作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协助村委开展民调、选举、土地承包、征用地补偿等农村工作。
二是强化法律指导。定期组织农村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培训指导,选取有典型意义的涉农案件组织旁听,并结合案件中反映出的农村管理方面问题开展针对性讲评,转变落后的农村管理观念。每年经常性组织辖区基层民调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培训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
三是强化调研成果转换。切实围绕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结合审判实践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法律问题、管理问题进行深入调研,为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出谋划策,并将调研成果通过联席会、专题汇报等多种形式向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反馈,促进其管理创新。其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相关问题的统计分析》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党委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土地承包情况进行了排查、整顿,从而规范了农村土地承包。
四是强化巡回审判活动。充分发挥巡回审判职能,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以审判宣传法律。通过提供法律风险预警、法律咨询服务等能动司法举措,保障农村改革依法顺利进行。加强工作协调,着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完善涉农案件信息通报、社情民意征询、联合调查研究、工作文件交换等长效沟通机制,形成涉农纠纷调处合力。
五是强化法制宣传。利用开展“法制宣传日”以及不定期法律宣传活动的契机,大力宣传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在畅通、广开农民知悉法律的渠道的同时,引导农民在家庭事务、家族事务等管理方面创新管理理念,以更加积极、开放、文明的态度经营管理家庭、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