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剖析发改案件原因,切实提升审判质效,7月15日,鲁山县法院召开第二季度发改案件讲评会。党组书记、院长谢磊出席会议并讲话,全体班子成员、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上,各承办法官围绕案件被发改的具体理由、案件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理解分歧等方面进行了深刻自查与汇报。随后,院领导结合分管领域和审判经验,逐一进行精准点评,直指问题症结所在,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谢磊在总结讲话中,就如何降低发改率、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出三点明确要求:一是要夯实事实查明基础,注重纠纷实质化解。要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向当事人说明举证要求及法律后果,督促当事人及时、全面履行举证义务;在事实认定方面,要结合证据、当事人陈述及日常生活经验,力求精准还原客观事实,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二是要强化判后释法明理,推动案结事了人和。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坚持“有问必答”原则,通过清晰阐释判决的合法性、合理性,努力使当事人“胜败皆明”,从源头上减少衍生诉讼;注重法、理、情的融合,构建承办人、庭长、主管院长分层递进、因案施策的释法析理机制,力争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的良好效果。三是要深化条线沟通交流,完善类案同判机制研究。要加强与上级法院相关业务条线的沟通对接,认真研学市中院各庭室季度发布的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等重点领域发改案件情况通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案例库”和“法答网”的“一库一网”组合效应,通过深化类案研究,统一裁判尺度,有效提升办案质量与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