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鲁山县法院瓦屋法庭将审判庭“搬”到村民“家门口”,通过现场勘验与多方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让原告当场拿回5000元工资,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据悉,尹某雇请高某修建房屋,完工后尹某以房屋存在漏水问题为由拒绝支付高某剩余劳务费。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不断升级,最终诉至法院。
为查明事实、从根源化解矛盾,庭审前,瓦屋法庭庭长杨海会带领双方当事人前往涉案房屋,实地勘验漏水情况,以客观证据厘清争议焦点,为后续调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庭审中,双方围绕工程量、房屋质量及付款义务等焦点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杨海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引导当事人理性沟通、依法维权。
在法官融情于理的耐心劝导,与人民陪审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协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尹某当场向高某支付剩余劳务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此次巡回审判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也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度,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下一步,鲁山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延伸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与法治宣讲,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更多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