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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2025年第三季度民事条线“发改指”案件讲评会(西北片区)在鲁山县法院召开

  发布时间:2025-10-17 10:20:34


10月16日上午,全市法院第三季度民事条线“发改指”案件讲评会(西北片区)在鲁山县法院召开。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长坡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立案一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庭长、审管办主任、部分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鲁山、汝州、宝丰、郏县、石龙法院主管相关工作的院领导、业务庭庭长和部分员额法官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武中立主持。


鲁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磊代表鲁山县法院对此次会议的召开和与会人员的到来表示欢迎并致辞。
会上,市中院审管办主任通报了今年第三季度全市法院民事条线相关案件的数据和总体情况,对案件类型分布及突出问题作了细致分析。立案一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分别围绕“发改指”案件的特点与成因,采取“个案剖析+思路总结”的方式,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重点讲解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并分享了从发改案件中总结的经验和改进建议。
杨长坡对会议进行了现场点评,他指出,此次会议既有对发改案件的分析反馈,也有对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内容务实,操作性强。他强调,发改案件评析既是“警示灯”,更是“引路标”,是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抓手,必须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细节”。
对下一步工作,杨长坡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全体法官都要深刻认识到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对每一个案件都要高度负责,保证案件审理质量。对于疑难复杂案件要组织专业研讨,确保裁判结果经得起检验。
二是要提升审判管理理念。加强对案件进度的实时跟踪与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要提升自身业务能力,持续学习新知识、新法规,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审判水平。
三是要加强沟通协作。民事审判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协同研究,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要注重审判效果。在案件审理中,要充分考虑案件的社会影响和舆论导向,要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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