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识,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鲁山县法院以“反对家庭暴力 共建平安鲁山”为主题,组织开展了一场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以案释法等方式,向群众详细介绍了家庭暴力的法律界定、常见形式及实施家暴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讲解过程中,干警们特别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受害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经审查后可依法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或禁止其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相关近亲属,为受害人及时筑起一道“法律隔离墙”。若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可处以拘留、罚款等司法惩戒,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幸福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鲁山县法院呼吁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反家暴宣传,共同营造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设平安家庭、和谐鲁山贡献坚实的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