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鲁山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16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10万元劳动报酬,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群体的胜诉权益。

汤某等16名装卸工为某建设工程公司提供渣土清运劳务,双方约定按车结算费用。项目结束后,该公司迟迟未支付劳务费共计29万余元。在经法院调解后,该公司仅向汤某等人支付了19万元,剩余10万元一直拖欠未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快执二团队干警立即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对方虽口头承诺还款,却屡次以“工程款未到账”为由拖延履行。执行干警判断其有意规避执行,迅速启动财产查控,但初步查询未发现公司常用账户内有足额资金可供执行。执行干警并未就此放弃,通过多次线下走访和细致调查,了解到该公司还有一个长期未使用的银行账户,且近期可能有工程款汇入。掌握这一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依法冻结该账户。两日后,果然有一笔款项汇入,金额足以覆盖所欠劳务费。当公司负责人得知账户被冻结后,再次联系执行干警,试图以“先支付部分、再解冻账户”的方式达成和解。执行干警严正拒绝,并迅速完成账户内款项的扣划手续。
随着10万元案款一次性发放到位,该案件顺利执结完毕,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实实在在的保障。